据了解,湖南省民政厅采购救灾物资项目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开展。“谈判文件合理合规是谈判顺利开展的前提,认真编写谈判文件是组织好采购活动的基础。”张学健介绍,接到委托后,项目负责人立刻与采购单位取得联系,了解项目具体情况,编制谈判文件,并组织专家对项目的技术参数进行了会审。谈判文件编写兼顾原则性和灵活性,充分考虑了项目的地域特性,避免了不必要的废标条款。即满足了项目的实际需要又最大限度地照顾到了社会福利机构。
为了顺利、优质完成采购项目,该项目谈判过程严谨细致。谈判开始前,项目负责人认真做好项目采购谈判准备。一是对该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进行认真学习,领会理解其中的各项工作要素,二是把《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》、湖南省财政厅《湖南省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实施细则》重温数遍,对其中的有关章节牢记于心。三是了解项目的背景。该项目是本省的一项民生工程,所采购的救灾物资是棉被和棉大衣,救助对象是受灾人民群众,承担救助任务的又是本省以残疾人为主的福利企业。
谈判开始后,向参与该项竞争性谈判的各位采购人代表、供应商代表、谈判小组成员系统介绍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程序、方法和注意事项。张学健说,虽然对这些程序性的工作已经熟读百遍,但每次仍要严肃认真、有所着重地宣读,以使现场人员铭记于心。
考虑到福利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经验各有不同,对竞争性谈判程序规则的理解存在差异,以及生产条件和技术手段的不平衡,导致出现将非招标采购方式与公开招标方式同等对待等情况。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根据以往经验,在现场将竞争性谈判的新规定与公开招标采购方式进行了横向比较,使大家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更深刻的认识。工作人员郑重地告诉各福利企业的投标代表,有关资格性评审已在前面递交的资格审查阶段完成,本次谈判只审查投标人响应文件的符合性要求,包括样品进行审查,并进行两轮谈判和报价。
据介绍,项目虽然紧急,但在评审谈判过程中,该项目对特殊情况的处理依旧严格依法依规进行。例如,经过谈判小组成员审查,发现有的样品做工存在瑕疵,建议将其作无效投标处理。交易中心依据《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》第三十二条规定,建议将投标样品作为修改项,并以书面方式告知所有投标人。
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组织受灾地区的救灾物资采购项目时,在充分考虑项目时间紧、任务重的同时,严格把关每一个流程,并对谈判全程实施监督,确保了项目圆满完成。